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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委/能源局2026-07-31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发改价格(管理)〔2026〕433号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经发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77号)要求,现将宁夏电网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宁发改价格(管理)…

宁发改价格(管理)〔2026〕433号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经发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77号)要求,现将宁夏电网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宁发改价格(管理)〔2021〕738号文件)。工商业用电输配电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此次核定的标准(见附件)。

二、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基期电价交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0121元(含税)。

三、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核定的输配电价,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收入、输配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损率、投资计划完成进度等与输配电价相关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归集,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有关数据及情况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77号)2.宁夏电网输配电价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6年7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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