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更好适应山东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山东能源监管办组织对《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监能市场规〔2025〕63 号)(以下简称“63 号文”)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版《细则》”)。现就本次修订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有序衔接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2025 年 12 月,山东能源监管办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和要求,结合山东新能源发展现状、电力系统及电力市场运行实际,修订印发 63 号文,健全多元并网主体考核管理机制,重点优化新能源预测准确率考核、并网主体偏计划曲线考核等核心机制,强化电力二次设备运行管理要求,适应性调整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方式,为规范并网运行秩序提供了有效支撑。自 63 号文正式实施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细则执行效果,第一时间组织市场运营机构动态跟踪细则执行情况,广泛听取市场各参与方的意见建议,集中分析研讨运行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并通过对部分条款执行过渡阶段,助力并网主体平稳过渡。 为进一步优化并网管理运行要求,健全更具激励引导作用的考核激励机制,更好地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山东能源监管办再次组织市场运营机构及相关单位,结合前期运行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细则开展进一步修订工作,确保细则更具针对性、激励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聚焦运行突出问题,紧密衔接新版电力市场规则,优化不适配条款,兼顾政策连续性与实操性,注重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性,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运行秩序,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优化新能源预测准确率考核
系统优化新能源预测准确率考核机制,健全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一是优化短期预测考核机制,细化短期功率预测考核系数设置,引导各类新能源场站主动提升短期功率预测准确率,为调度计划安排提供更精准支撑。二是适配日内电力市场按需开市的运行要求,进一步规范新能源功率预测数据上报管理,优化调整新能源日内预测数据的上报规则与考核要求,更好匹配市场运行需求。三是优化超短期功率预测考核机制,合理收紧超短期预测允许偏差范围,细化超短期功率预测考核系数设置,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引导作用。
(二)完善风电、光伏偏计划曲线考核管理
调整新能源偏计划曲线考核逻辑,将原全时段考核优化为仅对出力计划曲线低于超短期预测值的时段开展考核,其余时段的偏曲线考核合并纳入超短期预测考核范畴,还原发电计划曲线考核的核心定位,合理管控考核规模,更好地适配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需求。
(三)优化调整并网主体一次调频考核管理
按照《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GB/T40595)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本次修订新增机组一次调频测试滞后时间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并网主体一次调频运行管理,提升电力系统频率调节能力,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优化调峰考核条款
进一步完善民生供热机组调峰免考原则,将核电承担民生供热产生的调峰偏差纳入基本调峰能力免考范围;新增环境温度影响相关的调峰免考条款,在确保电力保供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对因环境温度变化导致机组产生的调峰考核,按相应比例免于基本调峰能力考核,充分兼顾机组运行实际与电力保供需求。
(五)补充完善有关条款免考要求
充分结合各类并网主体实际运行场景,本次修订新增多项免考条款,包括自动化设备运行故障、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相关考核免考,以及直调火电AGC 投运率、直调火电 AVC 考核免考;同时,优化风电场、光伏电站及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的免考申报流程和要求,提升免考申报效率,切实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六)明确有偿调峰适用场景
明确在山东电力现货市场正常运行期间,有偿调峰考核相关条款暂不执行;在现货市场因不确定原因停运期间,按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